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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质教育学院党总支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21年05月31日 作者: 来源:

    531日下午,素质教育学院党总支召开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学习讨论专题会。参加会议的有素质教育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及预备党员,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徐奇霖主持。

徐奇霖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共十章39条主要内容。她指出:这次修订的《条例》,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切实贯彻落实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。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,突出了党组织的服务功能,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,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,具有重要意义。

徐奇霖同志强调,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一是要加强对《条例》的自学与集体研讨,深入学习理解,各党支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,认真学、加强学、反复学;二是要不断适应党的建设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迫切需要,进一步深化巩固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;三是要切实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绝对领导,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目标,努力提升教育质量;四是做到知用合一,把《条例》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,把《条例》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,增强用《条例》规范学校党建工作、促进教育教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。

通过学习讨论,大家一致认为《条例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,对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,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大家纷纷表示:一定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准确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严格遵守和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,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夯实党的基础性建设,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,推动党建和教育教学业务深度融合,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学校各项工作中,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