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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院级教学名师工作室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年06月23日 作者: 来源:
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
根据学院《关于遴选院级教学名师工作室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的通知》(宜职院人〔2018 39号),经教师个人申报、二级学院推荐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,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二批立项建设12个名师工作室、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8个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。

12个教学名师工作室,分别为:建筑装饰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郭莉梅;智能制造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肖善华;香料植物栽培及加工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陈慧;应用化工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俞慧玲;电子材料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王自敏;旅游管理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王玉霞;汉语言文学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文觐鳌;文秘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鲜跃勇;英语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吴定敏;体育与健康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钟元飞;财务管理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顾国达(我院特聘教授,浙江大学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);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,主持人刘吉梅。

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,分别为:新能源汽车技能大师工作室,主持人刘良;铁道供电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,主持人颜玉玲;智能制造技能大师工作室,主持人曾欣;白酒酿造技能大师工作室,主持人辜义洪;竹食品加工技能大师工作室,主持人梁宗余。

8个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分别为:嵌入式控制系统开发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陈红旭(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名誉院长,宜宾丰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、清华大学博士后);678创意工场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郭莉梅;艺创宜宾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严增镔;智慧物联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彭永杰;互联网+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梅容芳;机电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陈洪容;工业产品设计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伍倪艳;星级宠物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,主持人李成贤。

建设周期三年(2020—2023年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任务

    (一)教学名师工作室。主要任务是开展教研教改、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。开展专业培养方案、课程、教材、教学法及数字化资源研发,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以及其他教研科研项目等。教学名师工作室应完成申报书拟定的目标任务。

(二)技能大师工作室。主要任务是文化、艺术、技术、技艺、工艺的创新与传承。应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,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、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、传统(民族)技艺传承、传统技术与新工艺结合、实习实训资源开发等项目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完成申报书拟定的目标任务。

(三)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。主要任务是开展科研及社会服务,将专业与社会需求相结合,将创新成果运用并服务于地方经济。应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,开展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、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、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项目。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应完成申报书拟定的目标任务。

二、工作内容和具体项目

由主持人牵头,形成各工作室年度工作方案,报学院批准后执行,2020年各工作室年度工作方案在本通知印发后1个月内分别报教务处、科技中心。涉及教研教改、科研、社会服务项目按学院的相关规定报批,即教研教改项目报教务处按级别审批,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报科技中心按级别审批。

三、工作室经费、场地

(一)工作室工作经费。按优质院校建设的要求,各工作室做好年度预算报学院批准后执行。

(二)工作室项目经费。按照项目类别和级别报批后,在相应的教研教改、科研经费中列支。其奖励按学院科研、教研教改、社会服务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工作室工作场地。由工作室提出初步意见,经学院总务处、教务处、科技中心、实训中心等部门协商后统一解决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教务处、实训中心负责教学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和建设工作。科技中心负责创新创业孵化工作室的管理与建设工作。

五、总结与绩效考评

各工作室主持人撰写年度总结报告,报送项目主管部门(教务处、实训中心、科技中心)。年度项目结束后,由学院管理部门采用匿名评教、专家抽评、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工作室开展绩效考评。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工作室立项资格。对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,所实施的项目按教研教改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,同时,学院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室另给一定奖励。

 

 

宜宾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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